各关单位、各部门:
淮海工学院2014年度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有关单位、部门积极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重点资助项目
(一)2014年度科研基金项目分为两类:
1.青年基金项目:主要用于培养我校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良好的学术道德,治学严谨的青年教师、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
2.创新基金项目:主要用于培养一批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有明确研究方向,在科研方面有一定潜能的科研骨干,并能够形成一批科研创新团队,培育一批高水平的研究项目,为申报省部级及以上的科研项目提供预研。
(二)重点资助项目:
1.有学科建设或平台建设做支撑的项目;
2.我校重点发展学科领域中具有较高学术价值,有利于提高我校科技水平的前沿研究项目;
3.具有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前景的大型项目的前期研究项目;
4.有利于促进学校改革,提高学校管理水平的研究项目。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淮海工学院在职在岗教职工;
(二)申请人无在研的校内课题、市厅级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且主持校内基金项目不超过2项,青年基金申请人未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纵向课题;
(三)青年基金的申请人要求申请者年龄男性在35周岁以下(含),女性在40周岁以下(含),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学位(含);研究周期为2年(2015.1.1—2016.12.31)
(四)创新基金项目的申请人需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满50周岁, 并且负责人具有较高的研究水平,形成合理的科研团队。研究周期为3年(2015.1.1—2017.12.31)
(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在项目评审时优先资助
1.当年(2014年)申请国家级未获批准,项目主管单位评审后专家反馈意见较好的项目;
2.近两年省部级以上项目结项中被评为优秀的申请者;
3.未曾有不良信誉记录人员;
(六)每人当年只能申请一项校级科研基金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承担一次青年基金项目,承担创新基金项目原则上不得超过2次。
三、结题和验收条件
申请验收的项目需提交明确的研究成果形式:主要包括论文、专著、专利、获奖等(必须以海工学院院为第一署名完成单位,并以项目组中我校人员为第一署名完成者或第一署名作者)。项目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淮海工学院校级科研基金项目”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验收材料。项目负责人以第一署名者至少取得项目合同书规定的1项研究成果,具体要求详见“淮海工学院科研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四、经费资助
1.青年基金:人文社科类项目不超过10000元/项,自然科学类不超过20000元/项;
2.创新基金:人文社科类项目不超过20000元/项,自然科学类项目不超过40000元/项。
五、申报材料要求
1.申请者认真填写淮海工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一)(以下简称申请书), 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左侧2钉装订;
2.本次申报实行限额申报,每个学院(部)可择优推荐青年基金、创新基金项目各2项,其它部门各1项。
3.本次申报将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轮评审。
4.请申请者所在单位初评并排序,签署意见后,于2014年12月5日前将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2份)及电子版、淮海工学院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二,请各部门汇总时按申报汇总表分类汇总并排序)及电子版统一报送科技与产业处,并且保证纸质稿与电子稿一致。逾期不予受理,不接受个人申报。
联系人:马 超 联系电话:85895122
淮海工学院
2014年11月14日
附件一:淮海工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
附件二:2014年度淮海工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分类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