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培养大学生的“感恩”意识,培养大学生勤奋向上,自强自立的精神品质,改“助学金”为“公益劳动”制度,让学生通过自己勤劳的双手,自尊自信地解决自己贫困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在公益劳动的过程中让学生养成自立的意识,特制定《体育教研部公益劳动考核办法》,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1)体育教研部辅导员武传钟老师对每年参加公益劳动的同学进行集中培训,宣读考核办法,激励大学生积极参加公益劳动;
(2)安排当年国家助学金的同学参加公益劳动活动,服务部门工作(如体育部综合办公室、教学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及领导办公室等);
(3)公益劳动小组以班级为单位,小组成员主动与部门领导、老师沟通,并组织参加公益劳动;
(4)每月30日之前上报《体育教研部公益劳动考核表》,过期上报的小组对该组组长予以点名批评,恶意不交考核表的小组取消全体组员本月国家新增助学金金额;
(5)公益劳动考核评价分为三个等级:优秀、合格、不合格,请公益劳动处的联系老师给予评定并签字,考核结果将作为助学金发放的重要依据;
(6)如学生每月考核表中有两次不合格记录,将取消其本月新增助学金金额100元。
体育教研部
2013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