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执行淮海工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完成校奖学金评定工作,统一尺度、便于操作,现根据《淮海工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学生手册》2013版)所规定的标准,针对部门学生具体情况,特制定体育教研部学生综合测评加减分实施细则,内容如下。
加分实施细则
项目
|
加分
|
学习方面
|
CET-4/CET-6
|
6/10
|
全省或全国计算机二级/全国计算机三级
|
4/6
|
各类资格认证证书
|
5
|
国家级知识竞赛第一/二/三名(或一/二/三等奖)/优胜奖/参加者
|
12/10/8/4/3
|
省、市级知识竞赛第一/二/三名(或一/二/三等奖)/ 优胜奖/参加者
|
10/8/6/3/2
|
校级知识竞赛第一/二/三名(或一/二/三等奖)/ 优胜奖/参加者
|
8/6/5/3/2
|
院级知识竞赛第一/二/三名(或一/二/三等奖)/ 优胜奖/参加者
|
5/4/3/2/1
|
文体方面
|
国家、省/市、校/院文体比赛活动参加者
|
4/2/1
|
国家文体比赛活动第一/二/三(或一/二/三等奖)/四/五名
|
10/8/7/6/5
|
省级文体比赛活动第一/二/三(或一/二/三等奖)/四、五名
|
7/6/5/4
|
市级文体比赛活动第一/二、三(或一/二、三等奖)/四、五名
|
6/5/4
|
校级文体比赛活动第一/二、三(或一/二、三等奖)/四、五名
|
5/4/3
|
院级文体比赛活动第一/二、三(或一/二、三等奖)/四、五名
|
4/3/2
|
各类体育比赛中破省/市/校纪录者
|
12/10/6
|
一学期早操出勤率100%
|
3
|
同一项目比赛以最高级别加分,不累计加分。
|
表扬方面
|
获通报表扬(含好人好事)
|
4
|
社会实践受省/市/校级表彰
|
6/5/4
|
获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
|
12/10
|
在校/院开展的各项活动中被授予优秀个人、先进个人等称号
|
3/2
|
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
|
3/2
|
校“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全体成员
|
2
|
校“先进团支部”的班级全体成员
|
2
|
省“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全体成员
|
3
|
以上后五项受到同时表彰者,按最高级别加分,不累计加分。
|
学生干部方面
|
每学期任职满3个月的普通学生干部(校院级学生会干事、班团委员、副班长、副团支书、通讯社成员、播音员、运动
队队员、礼仪队队员、学生报刊编辑部成员)
|
2.5
|
校范围内各社团负责人
|
3
|
校院学生会副部长,篮球队、足球队、排球队、田径队队长
|
3
|
院学生会部长、班长、团支书、青协理事、科协会长、报刊副主编、礼仪队长、校龙舟队正式队员
|
5
|
校院学生会主席、院团委学生副书记/校院学生会副主席
|
7/6
|
院科协副会长/会员
|
3/2
|
院青协副会长/队长/队员
|
3/2/1
|
对身兼数职的学生干部可以累计加分,但最高不超过8分。
校有关部门加分条参照《学生手册》标准。
|
宿舍方面
|
被评为学校雅室或学校文明宿舍的舍长/宿舍成员
|
3/2
|
院级文明宿舍的舍长/宿舍成员
|
2/1
|
院“文明宿舍标兵”的舍长/宿舍成员
|
3/2
|
在校院卫生检查中,被评为A级宿舍(学校、学院同时检查,以校级检查为准;若学校未检查,以院级检查为准。)
|
0.5每次
|
其它方面
|
开展学术、科研活动,论文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学术报刊
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者
|
10
|
科研成果通过校级以上鉴定或获国家发明专利(含实用新型)
者
|
10
|
学生在校报以上刊物(含校报)以第一作者发表文章(非新闻
报道类)
|
5
|
个人先进事迹在校报及各类刊物上报道者
|
2
|
无偿献血者
|
2
|
以上各项累计加分不超过15分
|
减分实施细则
项目
|
减分
|
政治思想表现落后,有不恰当言行,无视组织纪律,造成不良影响者
|
11
|
品行不端,弄虚作假,拉帮结派,闹不团结,造成不良影响者
|
6
|
酗酒闹事、赌博或变相赌博、打架斗殴、盗窃诈骗者
|
10
|
违反有关早操、升旗仪式、政治学习、晚自习、上课等考勤制度的
|
2/次
|
考试作弊者
|
8
|
无故不参加校、院、班级安排的集体活动者
|
1/次
|
不注意公共道德,男女同学交往不文明者
|
4
|
故意损坏公物者
|
5
|
违反文明食堂就餐管理规定或学校宿舍管理规定/违反文明食堂就餐管理规定或学校宿舍管理规定,行为恶劣者
|
4/5
|
受到学校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者
|
6/8/10/12/14
|
受院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者
|
2/3/4
|
在校院卫生检查中,被评为D、E级宿舍
|
1/次
|
在院级卫生工作检查过程中,经检查人员反映,有拒绝检查
以及其他不礼貌行为者
|
2
|
有辱骂、殴打检查人员者
|
6
|
宿舍内使用各类违章电器,被查出通报者
|
6
|
注:加减分条盖体育教研部部门章有效,如有其它特殊情况,经体育教研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开会讨论后确定是否加分。
体育教研部
2014年2月22日